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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首次通过软件资质的企业支持政策
1.申报条件
首次获得以下资质认证,且已纳入我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范围的本市软件企业。一是通过 CMMI(能力成熟度模型)评估认证的企业;二是通过 DCMM(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)评估认证的企业;三是通过 ITSS(信息技术服务标准)评估认证的企业;四是通过 ISO27001(信息安全管理体系)评估认证的企业。
2.奖励标准
⑴对首次通过 CMMI(能力成熟度模型)五级、四级、三级评估认证的企业,按级别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、20 万元、15万元奖励。
⑵对首次通过 DCMM(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标准)五级、四级、三级评估认证的企业,按级别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、20 万元、15 万元奖励。
⑶对首次通过 ITSS(信息技术服务标准)一级、二级、三级、四级评估认证的企业,按级别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、20 万元、15 万元、10 万元奖励。
⑷对首次通过 ISO27001(信息安全管理体系)评估认证的企业,一次性给予 10 万元奖励。
3.申报材料
⑴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奖励资金申报表;
⑵企业营业执照(或五证合一)复印件;
⑶评估/认证合同、付款凭证、发票复印件;
⑷评估/认证通过证明文件(证书复印件和官网截图);
⑸评估/认证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、CMMI主任评估师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;
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;
⑺资金项目(称号)承诺责任书;
⑻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。